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维西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领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县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处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十四)受理、审核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九)对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幸福路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87-8626257

 

填报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

办公室电话:0887-8626257

办公地址: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保和镇幸福路公安局

 

 


填报单位:维西县公安局
办公室电话:0887-8626257
办公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幸福路
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机构

维西县公安局设3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个指挥中心, 12个执法勤务大队,1个城市交通管理中队,3个综合管理室,3个监管场所和10个派出所。

(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指挥协调及110报警服务台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管理工作;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保密、目标管理、公安史志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 法制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协调、指导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指导和办理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承办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和全县劳动教养审批工作,负责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管理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手续,协助执法部门报捕、移送起诉;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纠正执法违法行为等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三)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国内安全情报信息和动态,并拟订对策;指导、监督和承办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事)件以及涉及邪教犯罪案(事)件的侦查、控制、 防范、处置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四)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定、命令、指令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拟订警务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根据《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条例》开展其他督察工作。

(五)刑事侦查大队

搜集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定相应的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刑事犯罪案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拟订全县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刑事科学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应用刑事技术手段为侦察破案服务,开展公安司法鉴定工作;组织指导重大疑难案件现场勘查、物证鉴定和复核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刑事技术培训、交流、新技术推广和研究;负责案(事)件、现场勘查、指纹自动识别、DNA数据库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物建教育管理刑事特情工作,加强秘密阵地的建设等。

(六)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拟订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等工作。

(七)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教育工作;对经济犯罪案件开展侦查等工作。

(八)禁毒大队(加挂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禁毒工作,搜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参与对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情报的搜集、分析及毒品鉴定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查处全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驾驶人考核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参与拟定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县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经费的规划、调拨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和开发,指导协调交通管理科技工作;全县交警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

(十)特警大队(加挂反恐怖大队牌子)

负责城区社会面巡逻、巡防和守卡以及日常应急反恐、防暴、处突等特殊任务;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和暴力性犯罪以及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工作。

(十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开展互联网监控和舆情导控以及联网单位、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监察;运用网络侦查技术手段侦办涉网违法犯罪案件;针对特定目标、特定对象和特定信息,开展互联网侦控和落地调查;开展电子证据鉴定和技术分析等工作。

(十二)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掌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国家工作人员、不准出境和内控人员、企业商务备案工作;负责出入境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公民出境入境的管理、审核、审批;负责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办理境外人员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负责收集获取外管工作情报资料;负责有关公安业务的外文资料编译等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化大队

负责公安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电视电话会议、计算机网络和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公安无线通信秩序;对各项重大事(案)件勤务现场音视频指挥调度通信实施保障;负责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支撑信息化条件下各类公安业务应用。

(十四)政工室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警衔的日常管理和上报审批、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优抚奖惩等工作;管理考核全县公安民警;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任免调配、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党、团、工、青、妇等工作。

(十五)警务保障室

负责拟订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分配装备、被装物资;编制全县公安业务经费、预算外经费预算、决算、劳动工资;负责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

(十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教育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公安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和结算、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特定的财务收支事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督;承办局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十七)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看守所

依照《看守所工作条例》,负责羁押公、检、法、国家安全机关及森林公安等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犯罪嫌疑人和少量余刑一年以下罪犯的教育管理和改造工作。

(十八) 治安拘留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负责对被裁决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工作。

(十九)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戒毒所

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法制教育及劳动康复的管理场所

(二十)维西县公安局城市交通管理中队

负责城区交通管理工作。

(二十一)派出所

根据《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按全县乡(镇)行政区划与建制设立,共10个,其中,保和派出所、永春派出所、白济汛派出所为正科级,其余为副科级;10个派出所加挂消防中队;永春派出所、攀天阁派出所、塔城派出所、叶枝派出所、康普派出所、巴迪派出所、中路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派出所是县一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负责辖区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管理辖区内特行、娱乐场所,查处辖区的刑事、治安案件。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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