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司法局机构职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为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级别为正科级。下设局办公室(维西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立法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室)、社区矫正管理室、行政执法监督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政工室、律师工作管理室、基层司法所十一个内设机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证处。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下设1党支部,共有 22名共产党员,占全局干部职工的70.1%,其中,男11人,女11人。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四)负责省级、州级有关部门和州、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有关外事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维西县保和镇永春村幸福路

办公时间:

冬春季节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

    夏秋季节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

    主要负责人:傅忠勇

办公室电话:0887-8626252


填报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
办公室电话:0887-8626252
办公地址:维西县保和镇永春村幸福路
科室设置
立法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室)

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省级、州级有关部门和州、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办理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法治调研与督察室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公证处

负责公证事项

政工室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

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中路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康普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巴迪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室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律师工作管理室

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

办公室

一、负责全局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协助领导搞好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局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负责全局性公文的拟稿、打印、发放、呈报及信息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三、负责局来往文电的处理、报刊杂志的收发和文书档案的管理与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四、负责车辆调配、维修、保养,购置、管理办公用品等公物,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相关会议的综合协调和服务接待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登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叶枝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攀天阁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白济汛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塔城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永春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保和司法所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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