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云南省增补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八)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省、市领导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七)整合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残疾人工作职责。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维西县保和镇行政中心3楼A/B区

上班时间: 冬春季节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

       夏秋季节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

办公室电话:0887-8626512

办公室联系人:李丽华

填报单位: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电话:0887-8626512
办公地址:维西县保和镇行政中心3楼A/B区
科室设置
规划发展与信息股

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项目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及监督管理。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健康维西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督查、考评、收发、宣传、信息、会议、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防震减灾、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及群团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股

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国家派遣的国际援外和县外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承担推进“河长制”工作。配合水务、住建等部门加强改水改厕工作的实施。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

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

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中(藏)医药管理股

拟订中(藏)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中(藏)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藏)医业务工作。参与拟订中(藏)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藏)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中(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藏)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藏)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藏)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组织藏医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其他综合性中(藏)医药事务工作。

健康产业发展科

牵头组织县大健康产业(医疗产业、医药产业、保健食品产业、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健康养老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残疾人工作。负责省、州驻县单位有关干部的医疗管理工作。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医政医管股

拟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全国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积极协助医学会各项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

基层卫生健康股

拟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负责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负责推进全县健康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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