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机构职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迪办字〔20193号)、《中共维西县委、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教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級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消防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査、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迫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交。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练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乡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落实维西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要求,执行维西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偕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倍各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各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款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第四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千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各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应急保障股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級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武警部队、消防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査、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综合救援管理股,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火灾类专项预案并负责与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火灾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和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非煤矿山(合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査和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负责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督促检査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督査、督办县委、县政府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协调省属、州属驻县单位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査、考核工作。

(六)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工矿贸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追责工作、下达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9320日起行。 

办公地点:维西县保和镇春雨路;办公电话:0887-8628824,值班电话:0887-8627111;办公时间:春季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填报单位:
办公室电话:0887-8628824
办公地址:保和镇春雨路
科室设置
综合救援管理股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火灾类专项预案并负责与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火灾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和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千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各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负责督促检査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督査、督办县委、县政府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和部暑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协调省属、州属驻县单位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査、考核工作


应急保障股

       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級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選难设施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佔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衛接武警部队、消防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査、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非牒矿山(合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査和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负责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工矿贸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漂,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追贵工作、下达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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