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行政中心5楼B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87-8626702。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维西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办公室;办公地址:维西县行政中心B区5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8626702;传真:8628933;

       四、公开程序

(一)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应填写纸质或电子版“维西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填写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方式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作好记录。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审核。办公室审核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职责分工,将有效申请分送机关各股室办理;

(三)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具体承办股室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依法不属于维西县财政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务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原则上应第一时间答复,无法第一时间答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经书面报请综合股同意后,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在内。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认为维西县财政局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县纪委举报。认为维西县财政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维西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x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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