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维西傈僳族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能源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二)提出维西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国家和省州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调查)及农本调查、价格认定、价格监测、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数字维西”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并牵头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提出县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和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落实州级制定的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八)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县投资项目。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一)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改革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

(二十三)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有关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荐能源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二十四)承担维西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气)代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数字维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积极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的反馈引导作用和对消费的带动引领作用,发展粮食全产业链,加快推动粮食生产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打造绿色粮食品牌。以市场和消费为导向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县级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5.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省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我县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6.坚持改革创新,统筹能源绿色高质量发展,构建统一领导、管理顺畅、高效运行的能源管理体系。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l.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维西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维西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维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维西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维西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维西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维西县交通运输局、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4.与维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会同维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电子政务外网规划、推进、政策衔接和制度建设方面的沟通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三江大道1号行政中心六楼A区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87-8626816

填报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电话:0887-8626816




填报单位: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电话:0887-8626816
办公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三江大道1号行政中心六楼A区
科室设置
农村经济股

农村经济股。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提出我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承担我县生态安全有关工作。


基础设施发展股

基础设施发展股。分析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情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牵头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协调长江经济带有关重大,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统计、信访维稳、档案、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督查、对外协调、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牵头协调起草本部门重要文件,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监测粮食行业经济运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性资金。指导监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监测粮食行业经济运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性资金,编制省和州储备粮的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


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

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研究总量平衡,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县级重要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有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组织拟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有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参与相关年鉴的编制。承担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股

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按照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 PPP)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编制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参与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及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拟订并指导实施州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牵头编制国家专项支持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规划方案并协调指导计划实施、监管、评估等工作。


地区经济和资源环境保护股

地区经济和资源环境保护股。推进落实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负责组织我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计划;提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建议;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管理;负责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参与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产业协调和经济贸易股

产业协调和经济贸易股。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并协调实施,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助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综合分析我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社会发展股

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审批和安排重点及专项社会发展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价格股

价格股。贯彻落实重大价格改革政策,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负责调查及上报玉米、小麦、中规模蛋鸡的生产成本资料及农本专项调查;贯彻落实云南省价格认定政策和制度;受理协助单位提出的价格认定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研究制定价格改革调整方案;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地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协调县内重大价格矛盾和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贯彻实施国家收费政策和法规;依法制定和调整县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经营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协调重大收费纠纷;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按照《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县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电力和能源股

电力和能源股。拟定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上报省和州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范规程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定水电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上报国家和省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定对新能源建设进行管理。


物资能源储备股

物资能源储备股。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重要物资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粮食储备和调控管理股

粮食储备和调控管理股。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规模建议,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棉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应急和全县军粮供应有关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州级投资和财政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协调政策性贷款项目的具体业务指导;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业统计;完成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收集粮油价格和市场信息并为省州粮食指导服务。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督办。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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